原初之关系事件具惟一性,因此“我”必栖居在其间。就是说,依照关系之本性,仅有两者,即人以及与人相遇者能以其完满实在性伫立于关系中。世界在关系中呈现为二元体系,当此之时,人虽未以“我”自居,却早已意识到“我”之彻宇无涯的悲哀。
“我”此时尚未被纳入自然实在之事件。自然实在之事件进入原初词“我—它”,由此而成为与“我”产生关联之经验。此事件意味着人之躯体与周围世界相分离,因为人体已成为众感觉的承担者。躯体认识到自身的特殊性,且把自身分解为此类特性,但此分解只是纯粹机械地解剖,因而无从揭示“我”特有的领域、状态。
一旦“我”走出原初关系,自成一体,它即刻也参与躯体脱离周围世界之自然实在的过程,由此激活了在其间“我”自由驰骋的天地。“我”此时变得无比脆弱,龟缩成单纯的功能活动。仅在这一时辰,“我”之意识活动方才出现,此活动便是原初词“我—它”的第一存在形式,是其与“我”产生关联的第一形式。这走出来的“我”宣称自己乃是感觉的承担者,而周围世界仅是感觉对象。当然,凡此一切皆以“原始”的而非“认识论”的形式发生。然而,只要人说出“我见到树”,则他已不可能再称述人(“我”)与树(“你”)之关系,其所建立的乃是人之意识对作为对象之树的知觉,其所构筑的乃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鸿沟。原初词“我—它”,这分离之辞,隔阂之辞,业已被讲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