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工程与社会之间的“设计哲学”[16]
如果说科学与社会之间还曾经有过井水不犯河水的二元状态,但工程与社会之间的密切关系则源远流长,思想家们对工程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反思至少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的阿基米德和文艺复兴时期的达芬奇。
近代以来,对工程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思考主要是由工程哲学家进行的。最早的工程传统的技术哲学,在牛顿时代被称之为“机械哲学”(mechanical philosophy),在马克思时代被安德鲁·尤尔(Andrew Ure,1778~1857)称之为“工厂主哲学”(philosophy of manufacturers)。[17]
在1877年出版的《技术哲学纲要》一书中,技术哲学的奠基人卡普将技术发明解释为设想的物质体现,把技术活动看作是“器官投影”(Organ Projection)。在他看来,手是—切人造物的模式和一切工具的原型。因此他把锤子解释为紧握拳头的手臂的仿造物。[18]
在工程师M.艾斯看来,技术活动的本质是创造新的物质产品。他对技术活动进行了精辟的分析。将发明过程分成三个阶段:(1)通过直觉和灵感产生设想,在这个阶段上,发明家同艺术家一样受到的是创造冲动和创造乐趣的鼓舞,外界对他们的行动并无影响。(2)物化,在这个阶段,设想具体体现为样品,通过它来检验设计构思的可行性,并根据检验结果逐步改进样品。(3)最后一个阶段是发明的应用和传播。[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