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责任内阁,自是筹办宪政题中应有之义。奕劻新内阁的出台,就其形式而言,在中国宪政史上可谓破天荒,本可大书特书,然而由于该内阁人员配置的极端不合理,充分反映了清廷集权皇族的用意,显然与宪政精神背道而驰,因而使其民主性意义大打折扣,并进一步使全国人民,尤其是立宪派对清廷预备立宪的前途失去信心。
二 立宪政党昙花一现
清廷宣布预备立宪之初,各地立宪派组织了预备立宪公会、政闻社、宪政公会等立宪团体,为立宪政党的建立初步奠定了组织与思想基础。各省谘议局联合会的成立、资政院的开办以及几次全国规模的国会大请愿运动,使立宪派进一步加强了全国性的联合;与此同时,立宪派也逐渐认识到建立全国性政党的必要性,以为“凡立宪国不可无政党而可以利用之也”。在此基础上,以谘议局与资政院议员为主体的立宪派开始筹组政党,为将来召开国会和实现政党政治做准备。于是,帝国宪政实进会、政学会、宪友会、辛亥俱乐部等政党应运而生。
(一)帝国宪政实进会与政学会